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氧气及气瓶配送服务采购调研公告
2025-02-10 15:42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氧气及气瓶配送服务采购调研公告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
2、提供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3、提供技监部门颁发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提供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商品名称清单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医用液氧 | 一批 |
医用液氧(罐装液氧195L/罐) | 一批 |
医用氧气(40L/瓶) | 一批 |
医用氧气(≤10L/瓶) | 一批 |
三、质量、技术、服务要求
1、医用氧:纯度≧99.5%,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第二部≥标准要求。
2、供货商满足全年365天响应,满足24小时内配送,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配送。
3、采购人设备故障,应满足在2小时内响应处理意见,在通过电话不能解决的情况下,8小时内赶往现场维修,所更换的配件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4、为医院提供整套液氧供应使用设备,并且对医院的液氧站设备免费做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含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航天院区和沿山院区所有涉及到用氧的设备。
四、报价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中午12点前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调研人: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鲸龙路121号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供应商二楼临床药学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84809735(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