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本级医保住院报销政策解读
2025-07-22 16:28
1、我是省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的话报销比例是多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为 80%+实足周岁X0.2%,在此基础上,对50周岁至59周岁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增加2%,60周岁至69周岁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增加4%,70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增加6%,8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增加8%,最终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简而言之,如果参保人员年满70周岁,报销比例即达到100%。
2、我在你们医院住院,起付线是多少?报销封顶线是多少?
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我院为国家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两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100元,但最低不得低于160元。住省外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970元。
参保人员因恶性肿瘤手术及放化疗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及移植手术,慢性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肝肾骨髓(含造血细胞)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需多次住院治疗的,按照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的原则处理,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员首次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由低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高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只补计起付标准差额;由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同级别或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另计起付标准。
报销封顶线:自2022年4月1日起,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每年待统计部门公布成都市平均工资后,由省医保事务中心动态调整执行。作为参考,2023年的支付限额为578478元。
3、我们单位还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每次住院发生的总费用,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后,50周岁以下按70%,50周岁以上按9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封顶线时,其超过部分扣除自费后报销90%。自2022年4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补充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4、我是省本级医保参保的公务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政策是什么?
每次住院发生的总费用,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后,50周岁以下按70%,50周岁以上按9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封顶线时,其超过部分扣除自费后报销90%。
5、我是省医保参保患者,不管怎样住院费用都能全部报销吗?
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事项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2)工伤(职业病)医疗费用;
(3)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6)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7)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
(8)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9)健康体检;
(10)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备注: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获得相关赔偿或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6、我有一些政策和业务经办想联系省医保局,但不知如何联系?该找谁?
全省医保政策咨询:12393
参保缴费登记查询:86523351
门诊特殊疾病查询:86523359
公务员门诊补助:86523360
异地就医业务咨询:86523353
欺诈骗保举报电话:8652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