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招标

2016-09-12 14:00

     根据国家有关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思路,本着办好食堂,方便病人及家属、职工的服务宗旨,经医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将食堂外包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概况:
     1、项目内容: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承包方负责为本院职工及实习生、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供应(早、午、晚三餐)餐饮服务。
     2、食堂现状:建筑面积约50㎡,内设职工餐厅(面积约30㎡)及病员餐厅(面积约70㎡)各1个,可同时容纳约30人就餐。医院负责水、电、气三通开通;并配备有基本厨具设备设施及冷藏柜、消毒柜设备(承包方投标前自行到医院实地查看,没有的设备设施中标方自行添置)。
     3、医院情况:医院现有职工及实习生、进修生约200人,开放病床130张。每天医院职工值班固定就餐人数每餐约50人(周末约20人);其他类人员自愿选择就餐,每天就餐人数多少承包方自行调研考虑。职工值班早餐自愿选择就餐。
     二、招标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评标标准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部门注册的餐饮营业执照、卫生部门发的卫生许可证,能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个人;
   (2)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持证厨师(中式烹调师)≥1人;
     2、投标人中标后实行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但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转租等;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县主管部门有关医院食堂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包括成都市卫生局、食药监局、医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医院食堂(餐厅)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医院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更换菜肴品种;所有菜肴价格需按同期市场价作价并适当下浮一定比例(至少5%)。
     3、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承包人须在报名时向医院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共壹万元人民币。招标结束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的保证金可抵用承包风险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院参与竞标。
     2.出现违背公平、公正竞标的情况。
     4、场地使用:
   (1)院方向承包方提供目前属于厨房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双方负责厨房物品的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承包方使用;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院方,如有遗失,损坏,承包方负责照价赔偿。不具备的食堂设施设备(投标前投标人自行到医院现场了解)由承包人自行出资负责添置。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保质期内除外)。
   (3)承包期内,应每月按时到医院财务科缴纳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清洁卫生、消毒、所有耗材等涉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人员管理:
    (1)承包方必须对所有服务管理制定完整周密的运营方案和详细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奖惩条例,明确责任。派遣食堂的非技术工作人员原则上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其他技术及管理人员年龄50岁以下,文化程度具备初中及以上,厨师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前期培训后并体检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工作。
    (2)院方对承包方工作日常不定期抽查,每月考核检查,承包方需配合院方检查,具体考核评分标准应达到就餐人员满意度85%以上。满意度低于7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保证金壹佰元;满意度低于60%为不合格,限期进行整改,每年考核不合格达3次以上者,医院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不承担承包方任何经济损失。
    (3)由于承包方或其员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或疏忽给院方管理人员和所服务的对象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由承包方完全承担。
    (4)承包方需按国家规定为所请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并向院方出示相关手续及定期缴费证明作为资料存档。
    (5)承包方所请员工须按《食品卫生法》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费用承包方承担),办理健康证,交由院方存档备案。
     6、承包方负责承担其员工的工资和与其有关国家或地方法规所要求征收的税金、保险、福利和其它费用,如因承包方履行不到位,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
     四、招标价格及承包期:
     承包方每月需向医院缴纳设备设施及房屋折旧等费用至少 2000元人民币,。经营承包期限为先试用期6个月,合格后正式签合同,期限为贰年(含试用期6个月)。
     五、风险保证金:
     1、中标人在与医院签订合时投标保证金抵为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2、风险保证金使用范围:用于承包者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承包期内不按院方要求营业、承包方安全责任保证、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等违反合同的情况。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3、出现下列情况,扣除风险保证金壹万元并中止合同。
     (1)使用“地沟油”、“死猪肉”包括死鸡、死鸭等劣质食材。
     (2)出现因承包方原因所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3)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相应赔偿医院损失。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报名:
     1.投标人为个体的:
   (1)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各一份;
   (2)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一份;
   (3)派遣厨师的厨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各一份;派遣厨师疾控部门发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一份;
     2.投标人为个人的:
     (1) 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厨师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健康证原件(收复印机一份)。
     上述材料不齐全者(原件验后立即退还),不予报名;未报名者,不接受其投标。在报名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报名有效。
     七、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未递交相关证件、证书;
     八、公告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6年9月 12日至2016年 9月 16 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 9月 16日17:00截止。
     2、报名地点:医院后勤保障供应科(行政板房二楼)。联系人:席老师,联系电话:84879667
     九、开标时间:2016年 9月 23日(星期五)下午13: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人为个体的本人需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十、评标事宜:
     1、医院将组织相关科室及职工代表若干人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
     2、评标原则:
  (1)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主要因素是:价格、菜品质量及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2) 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小组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3、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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