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12-30 17:56
关于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单位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100%。
参加面试人员的考生成绩及排名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由我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入围体检情况见附件 “是否进入体检”栏。若显示“是”,则进入体检环节;否则,未进入体检环节。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1月10日当天8:00前在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鲸龙路121号。
(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的医院收取。
(三)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不缴纳体检费用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三)体检前晚请保持正常清淡饮食和充足睡眠,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体检。体检当天请勿带隐形眼镜,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着轻便服装,不化妆。
五、咨询电话
医院电话:028-84804435